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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化学成份的仲裁分析方法按GB11066.1~11066.5及GB/T15249.1执行。
6.2 采用分度值不大于0.01mm的测量器具分别测量与图案的垂直、水平两条中心线相重合的两个直径,然后计算平均值,即为该产品直径。
6.3 对丝齿数及丝齿的其他要求采用投影法或照相法进行检验。
6.4 对应单枚质量不大于100g的产品采用分度值不大于0.001g的天平进行测量。对单枚质量大于100g
的产品采用分度值不大于0.01g的天平进行测量。
6.5 表面质量、清边平面状况及清边均匀度采用目测检验,必要时用粗度计检验光亮底面的表面粗糙度,使用分度值不大于0.01mm的读数显微镜测量清边均匀度。
6.6 正背面图案中心线相对位置,使用硬币双面图案中心线检查器或手工目测方法检验。
6.7 图纹最高点低于清边平面的检验采用平板玻璃检验法或平尺法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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