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国家造币厂详析

  清入关后,首先在工部和户部设立宝源和宝泉两个中央造币厂,这两个造币厂铸造了清代历朝钱币。 随后在各地又建立了一些地方造币厂,大量铸造铜钱。
  清代先后在各省设立的造币厂:直隶有宣府钱局、密镇钱局、蓟镇钱局、宝直局、宝德局。
  山西有大同局、宝晋局、阳和钱局。
  奉天有盛京钱局、宝奉局。
  吉林有宝吉局。
  江苏有江宁府局(宝宁、宝安局)、宝苏局。
  浙江有宝浙局。
  福建有宝福局、漳州局。
  江西有宝昌局。
  山东有临清镇局、宝济局(宝东局)、莱州局。
  河南有宝河局。
  湖北有宝武局、荆州府局、襄阳钱局,郧阳钱局。
  湖南有常德府局、宝南局。
  广东有宝广局、肇庆府局。
  广西有宝桂局。
  四川有宝川局、宁远府局。
  贵州有宝黔局(贵阳府局)、毕节县局、大定府局。
  云南有宝云局、大理府局、禄丰县局、蒙自县局、临安府局、沾益州局、东川府局、广西州局、东川府新局、顺宁府局、永昌府局、曲靖府局、楚雄钱局、广南钱局、宁台厂钱局、文山县局。
  西藏有宝藏局。
  陕西有延绥钱局、宝陕局。
  甘肃有巩昌府局、宝巩局、宁夏府局。
  新疆有叶尔羌局、阿克苏局、乌什局、库车局、喀什噶尔局、宝迪局、宝伊局。
  台湾有宝台局。
  只不过这些造币厂时铸时停,大多没有连续铸造。(藏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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