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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代货币 民国时期货币
   
直隶省
  直隶省于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成立天津银号,宣统二年九月(1910年)改为直隶省银行。总行设天津。北京、保定等处设有分行。民国十七年(1928年)直隶省改为河北省后,翌年三月,又成立河北省银行。该省金融机构先后曾发行过银两票、银元票、铜元票等多种钞券。
中华民国十四年(1925年)直隶省银行铜元票壹百枚
中华民国九年(1920年)直隶省银行壹元
中华民国十七年(1928年)直隶省金库兑换券拾元
中华民国十年(1921年)直隶省官钱局铜元票拾枚
中华民国十七年(1928年)京兆银钱局贰拾枚
中华民国十八年(1929年)河北银行壹角
中华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
北平农工银行铜元票伍拾枚
中华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
昌平农工银行铜元票壹百枚
中华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河北银钱局陆拾枚
中华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河北省银行拾元
中华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河北省银行壹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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