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过25年的探索和发展,中国现代贵金属纪念币的立项、设计、生产、发售等工作逐步迈上了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纪念币立项、设计生产、发行暂行规定》,中国现代贵金属纪念币发售的主要程序如下:
立项:中国现代贵金属纪念币的立项原则是以弘扬民族文化,宣传社会主义、爱国主义和我国改革开放的伟大成就,促进世界和平为主导方向。在选题上不仅要考虑经济效益,还要注重社会效益,并注意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我国传统民族文化宝贵的题材资源。立项计划由中国金币总公司提出申请,报中国人民银行审批,涉及重大政治、历史题材或使用国家领导人肖像的,须报党中央、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审批。
设计:中国金币总公司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立项计划具体组织图稿设计,设计图稿由中国金银纪念币设计图稿及样币评审委员会评审,涉及重大政治、历史题材或使用国家领导人肖像的,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后,须征求党中央、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意见,然后报中国人民银行审定。图稿设计原则要求体现典型的钱币特征、注重中国民族绘画与雕刻形式相结合、坚持
创新和对艺术美的追求。
生产:中国现代贵金属纪念币的生产权须通过竞标获得。参与竞标的造币厂要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贵金属纪念币发行计划及经审定的设计图稿制造出样币,经中国金银纪念币设计图稿及样币评审委员会评审后,样币中选的生产厂获得贵金属纪念币的生产权,并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标准组织生产。贵金属纪念币的原模使用完毕后,由中国人民银行货币金银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封存。
销售:中国现代贵金属纪念币的发行时间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发行时配发鉴定证书(熊
|